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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學年度生活助學金通過名單(第2梯次)。

115學年度生活助學金通過名單(第2梯次)。

一、本(115)學年度生活助學金第2梯次核定名額為22名正取、13名備取,通過名單如生活助學金網頁公告。

二、請本案通過學生,務必留意服務單位於115/10/14-115/10/16間,透由電話及學校email信箱之聯繫通知。

三、本次申請通過學生務必參加以下工作說明會,本助學金相關注意事項,將於說明會宣佈,事關各位學生權益,請務必參加,無故缺席者,將列計嚴重缺失並影響助學金申請,詳細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。

四、申請通過同學,於本學期自10月19日起,可進行服務,請先與「服務單位指導員」聯繫排班時間,再進行服務,其餘服務時數注意事項如下:

(一)每月共需服務30小時,且每週以8小時為上限;

(二)申領本助學金之學生,每月須進行服務學習,並於該月底由服務單位進行單月評估,若經服務單位反應,工作態度不佳、配合度低..等之服務學習整體表現不佳情況,經本組查證屬實,視情節輕重情形,嚴重者,立即取消下月助學金申領資格,另由備取生遞補,輕微者,則列入次年申請之審查考量,另,服務單位之考核評量結果,亦列入次年核發生活助學金之審核參考。

五、服務期程:115年10月19日起至115年6月(不含寒、暑假)。

六、每月服務時數計算區間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,例如:11月份服務時數計算為 10/26至11/25。

七、服務時數簽到、簽退注意事項:

(一)服務日當天於「助學工讀及臨時工資管理系統 ( https://ap1.isu.edu.tw/pw/ )」簽到退。

(二)須由申請通過學生本人上網簽到退,不可由他人代簽或代替他人簽到退。

(三)簽到退之服務時數最小計算單位為0.5小時。

(四)忘記簽到退時,須儘速通知服務單位指導員,以進行系統紀錄補登,始可計入服務時數。

八、受補助學生請繳交學生本人「郵局存摺封面影本」至所屬服務單位,以利每月生活助學金發放。 

九、其餘相關事項細節,依各所屬服務單位規定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