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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物招領

失物招領

  1. 👉如有遺失物品,可至綜合教學大樓1F生輔組失物招領區看看。
  2. 👉認領上(1141)學期遺失物,請向生活輔導組洽詢。遺失物品自拾獲日期起算,經公告 6 個月後無人認領,將予拍賣或銷毀,請失主儘速認領。

上(1141)學期遺失物一覽

  • 請依物品編號進行詢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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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本部生活輔導組 綜合教學大樓一樓

電話:07-6577711 分機:22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