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學院區運動場地使用規定1.場地使用順序原則:◎以學校(或體育室)辦理之活動為優先。◎社團舉辦之校內、校際運動競賽或校外單位借用。◎各系辦理體育活動場地使用,請各系間先自行協調。◎週五及假日(籃球、排球、網球)燈光自行投幣,場地自由使用。2.場地使用單位,須負責該場地之環境整潔。3.禁止機車進入運動場地,違規遭登記 2 次,取消下一學期申請使用一學期。4.不可藉由簽場名義做為非該項目之使用。如無人使用時,其他人可自由使用。如有系上假藉名義簽場,將取消該系使用時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