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3-2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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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旨揭助學金第一階段申請,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(四)止。
二、其餘詳情,請見下列網站(學生事務處/校外獎助學金/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https://reurl.cc/mRQkOY)。
三、繳交資料如下:
(一)申請表(必須使用113學年度第2學期表格並參考隨頁之範例填寫)
(二)上學期成績單(上一學期學業成績須達60分以上,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。請填寫112學年度第1學期總平均成績;轉學生請附原校成績)
(三)請上網填寫本人郵局帳戶資料https://forms.office.com/r/zV1ghVp96V
(四) 低收入戶證明(已至本校生輔組辦理就學優待者免繳;其餘需繳交正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