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115年婦幼安全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、「攝影創作」及「Logo創作」比賽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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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115年婦幼安全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、「攝影創作」及「Logo創作」比賽辦法
| 主旨:檢送本局115年婦幼安全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、「攝影創作」及 「Logo創作」比賽辦法及宣傳海報各1份,請惠予協助公告,請查 照。 | |||
| 說明: 一、為貫徹本局婦幼安全施政重點,並強化宣導教育,爰辦理本次比賽活動, 以提升市民對婦幼安全之認知,並透過創意行銷,以擴大宣導成效,落實 婦幼安全保護政策。 二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5月11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 三、參賽對象: (一)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:以114年9月起就讀本市各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 限,分為低(一、二年級學生)、中(三、四年級學生)、高(五、六 年級學生)年級3個組別。 (二)「攝影創作」及「Logo創作」:以設籍本國之國民,年齡不限。 四、作品主題及規格: (一)主題:應與婦幼安全相關,諸如性侵害、性騷擾、跟蹤騷擾、數位性別 暴力、兒少性剝削、兒童虐待及家庭暴力等犯罪態樣之防治為主題,內 容以正向(保護、守護、愛護)、溫馨和諧為佳。 (二)詳如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、「攝影創作」及「Logo創作」比賽辦法。 五、評選規則: (一)評選標準:主題表達(40%)、創意表現(30%)及作品品質(30%)等 3個項目進行評分。 (二)評選作業: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,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 選,擇優錄取評定名次,參選作品倘未達一定水準者,得由評審委員決 定該名次從缺。 (三)著作權: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,該項權利歸屬本 局,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,惟同意作者 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。 六、獎勵方式:(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提供之禮券) (一)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低年級組、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 (計27名) 1、金獎1名,禮券5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 2、銀獎1名,禮券4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 3、銅獎1名,禮券3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 4、佳作6名,各禮券1,000元及獎狀1幀。 (二)「攝影創作」:(計9名) 1、金獎1名,禮券1萬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 2、銀獎1名,禮券7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 3、銅獎1名,禮券5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 4、佳作6名,禮券2,000元及獎狀1幀。 (三)「Logo創作」:(計9名) 1、金獎1名,禮券1萬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 2、銀獎1名,禮券7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 3、銅獎1名,禮券5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 4、佳作6名,禮券2,000元及獎狀1幀。 七、得獎公布:得獎作品預計於115年5月底前於本隊網站公布,並另以電話通 知得獎者。 八、頒獎作業:預計於115年6月中旬於本局6樓大禮堂舉行聯合頒獎典禮。 |